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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襄垣交警队开展百日安全大检查

    信息发布者:张建宏
    2019-01-17 00:57:48    来源:襄垣交警大队   转载

             烟花爆竹属于严管的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环节都需要严格的审批程序。然而,年关将至,很多人便瞅准这一商机,不顾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铤而走险用民用车辆运输烟花爆竹贩卖,1月16日下午,襄垣县交警大队秩序科民警便查获一辆违规运输烟花爆竹的面包车。

            下午14时许,执勤民警在长兴路组织开展酒驾行动,对过往车辆例行一检查,这时,民警发现一辆面包车的驾驶员不住的向路边张望,而且神情非常紧张。民警觉得可疑,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竟发现小小的面包车车厢内装了满满几箱鞭炮,而且还什么手续都没有,什么安全防护措施也没有。

            通过民警进一步询问得知,该驾驶员打算趁着春节前,批发一车烟花爆竹,等候时机卖出去,趁此多挣俩钱。如此大量的鞭炮任意堆放在狭小的车厢中运输,这简直就是一个移动的“炸药库”,一旦发生意外,后果将不堪设想。

             目前,驾驶人及违规运输的鞭炮已被移交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做进一步处理。

             襄垣交警表示,按照相关规定,烟花爆竹属于危险品,需要由专门的危险品运输车进行运输,车上要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同时驾驶员要有危化品运输资格证才可上路运输。交警提醒,年关将至,运输售卖烟花爆竹的商贩逐渐增多,希望这些商贩在运输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时,一定要办理相关资质,并使用专业车辆运输,千万不可凭侥幸用民用车辆运输,一旦发生危险,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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